开学安全及反诈宣传主题月工作方案
(2024年3月,第1期)
根据安全法治系列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开学季”校园安全工作需要,确定2024年3月为“开学安全及反诈宣传主题月”。为全面做好“开学季”校内外安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贵州省“无诈校园”创建工作,取得安全稳定工作好开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一、宣传教育周期
2024年3月。
二、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请各学院、有关部门以人身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习实训安全、防煤气中毒、春季传染病预防等知识为主,兼顾其他相关安全知识,以班级为单位采用召开“开学季”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校内学生)、视频培训会(校外实习生)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的学生安全教育。
(二)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好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既要丰富宣传教育内容,让学生及时了解新出现的各类诈骗方式、手段、渠道,又要发挥各自特长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争取培训内容入脑入心,务求宣传教育实效;还可以借此编排新的反诈宣传节目。
(三)积极组织参加拟于3月下旬联合贵州省反诈骗中心、贵州省教育厅、辖区公安等单位开展的2024年春季校园反诈宣传活动(届时在学校大礼堂开展,另行通知)。
1.观看反诈专题片《脆弱的谎言》和《酒店里的高科技》;
2.贵州省反诈骗中心专家上一堂反诈课;
3.表彰省级、校级“最美无诈班级”和“最美反诈辅导员”;
4.交流发言、反诈倡议签名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
各学院要将安全法治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主动作为、常抓不懈。要根据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科学安排、精心设计,积极组织动员学生真正参与到活动中,学习到切实有用的知识。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通过包括“易班平台”、主题班会、网络媒体法治专栏等多渠道加强安全知识学习,要通过签订“承诺书”、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等方式,提高学生识诈防诈反诈意识,筑牢反诈防线,切实降低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率,促进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本月起,保卫工作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安排,对各学院开展安全法治教育主题月活动进行调研和不定期抽查。各学院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整理,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将当月开展主题月活动情况报保卫工作部。本月报送时间为3月29日下班前。
附件:推送的安全教育参考内容
保卫工作部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反诈宣传丨电信诈骗防范知识,你需要知道!
-防范电信诈骗-
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信息网络普及我们的生活,但这也让很多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侵蚀网络空间。他们利用电话、QQ、微信号、邮箱等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给广大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损失。今天就给大家讲讲电信诈骗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特点
作案手法速度快
社会危害相对较大
一些群众多年的积蓄一夜之间被犯罪分子骗取,思想包袱很大,个别群众因被骗后厌世自杀,给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骗子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和轻信麻痹的心理,诱使受害人上当而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的。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一)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
(二)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对于家人意外受伤害需抢救治疗费用、朋友急事求助类的诈骗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不要着急恐慌,轻信上当,更不要将“急用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遇到疑似电信诈骗时,不要盲目轻信,要多做调查印证。
对接到培训通知、冒充银行、公检法机构等声称银行卡升级和虚假招工、婚介类的诈骗,要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单位和行业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培训类费用一般都是现款交纳或者对公转账,不应汇入个人账户,不要轻信上当。对于来电声称是公安、检察、法院、银行等的电话号码,务必多方印证,尝试回拨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等手法冒认电话号码。
(四)正确使用银行卡及银行自助机。
到银行自动柜员机(ATM、CRS等)存取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情况,认真识别自动柜员机的“提示”真伪,千万不要轻信和上当,最好拨打自动柜员机所属银行电话的客服中心了解查问,与真正的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和解决。
反电信网络诈骗提示:
1、“八个凡是”
●凡是给你宣传做兼职刷单返现的,都是诈骗!
●凡是公检法要求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凡是网上交友引诱你高额投资、买彩票发财的,都是诈骗!
●凡是索要你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自称快递、商家客服给你购物退款让你先打钱的,都是诈骗!
●凡是工商局、社保局、教育局、税务局要给你退税补贴的,都是诈骗!
●凡是网上办理贷款收手续费、验资费、保证金,要你先打钱的,都是诈骗!
●凡是亲朋好友、上级领导、老师同学利用QQ、微信聊天向你借钱让你转款让你缴费的,不和你打电话、不语音、不视频的,都是诈骗!
2、“三个不要”
●不要轻易相信(不相信主动联系你的各类客服、亲朋好友,借钱转账要核实清楚)
●不要轻易泄密(不向任何人泄露密码、验证码,短信、微信、QQ链接不轻易点开)
●不要轻易汇款(不给陌生账户转账、不扫陌生人发的收款码,尽量选择延迟到账)
3、“六个一律”
●陌生号码让你转钱的电话,一律挂掉;
●陌生号码让你转钱的信息,一律删掉;
●陌生号码让你点击的链接,一律不点;
●陌生号码让你提供验证码,一律不说;
●陌生号码告知你中奖信息,一律不信;
●陌生号码告诉你熟人介绍,一律核实。
4、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下载好国家反诈APP
主动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从源头上防止被骗。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
●不轻信虚假信息
对于在网络上找你借钱的好友,一定要打电话核实身份。网购在官方平台进行,出了问题尽量不要脱离平台进行交流。
●.不随便透漏个人信息
骗子会变换千万种手段来窃取你的信息,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在和陌生人的交流中,不随便透露个人的信息,更不要随便填写调查问卷。
●警惕过于热情的陌生人
当陌生人对你过分热情时,应保持警惕,物品不要轻易离身,以免上当受骗。
买卖“两卡”有哪些危害?
所谓的“两卡”一般是指电话卡、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机构支付账户等。
非法买卖“两卡”,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还会被用于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中,这些犯罪现象对社会和家庭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被收购的银行卡都拿去做了什么?
1、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诈骗
老刘于4年前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卡,历经几次银行系统升级和卡片换代后,该张银行卡的使用频率不高,被搁置一旁。经邻居介绍,老刘加入了一个名叫“小王开卡”的微信群,通过群友牵线,银行卡很快找到买主。之后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后,老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被用于洗钱犯罪团伙洗钱
手头紧的小李为赚点快钱,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全套”出租。犯罪分子为银行卡配套开通手机银行,将其用于洗钱。受害人将钱打进骗子指定的账户即小赵银行卡中,然后被快速分成多笔小额款项转至数张银行卡,再由分布各地的团伙成员将赃款取走。几个月后,民警找到小李,他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等待小李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3、被用于偷逃税款
小周听说银行卡也能卖钱,于是将闲置的银行卡卖掉。对方收购小周的银行卡后,将其用于逃税。“工资”“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钱被打入该银行卡,然后又迅速取出,以此实现不法分子偷逃税款的目的。而小周由于“个人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需要自行向税务局报税。
一旦银行卡被收购
很可能会被用于
诈骗、洗钱、逃税等不法行为
最终都会追溯到卡主本人
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非法买卖“两卡”可能承担的后果
01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02限制业务
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03严管账户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04法律处分
非法买卖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不论何种情况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