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16:00时许,学校体育场后围墙外突发山火。我校物业公司办公室管理人员陈豪、宿舍主管谢琨、安保人员袁开贵和曾现祥、绿化人员何余吉、工程人员蔡文兵和王志全(另有3名学生请求参加灭火,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安保人员未让其进入灭火)等7人第一时间到现场扑灭山火。同时,保卫处值班人员王春在接到火情报告后,询问其是否报火警,在确认已经报火警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总值班罗文金处长进行了汇报。随后,罗文金、袁天鹏、余洪、方军、王春、朱林、胡明海、王国强、陈芳、徐依玲等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查看、协调处置现场火情。18:30时许,确认火情完全熄灭后相关管理、工作人员才撤离现场,罗处长还安排安保人员随时关注现场情况。随后,罗文金、袁天鹏将现场相关情况逐级向校领导、处领导做了详细汇报。